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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之夭夭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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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奇依然延续着。跨过世纪的门槛,就到了张志沂——爱玲父亲这一代了。

大盛大衰,也是宿命。这样显赫的门第,留给后人既是光芒,也投下了沉重的影子。无法增添荣耀,不如颓废。又逢乱世,家也就渐渐败了。

乱世人自有乱世人的活法。邀友狎妓抽大烟,苟存性命于乱世。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念头也不一定不好,可惜太不成材。于是只好“一半生活在现在,一半生活在过去”。无论多么的煊赫也遮挡不了后辈的衰败。

因为父母是老夫少妻,张志沂少年丧父。年轻的寡母想要将亡夫的遗志传给儿子,望子成龙心切,严加管教起来便不免失衡。她给儿子穿上颜色娇艳过时的衣履,一副女儿家的腼腆相,让他见不得人,小心谨慎地预防着他别把干净辉煌的家声弄坏了。相反,对于女儿,倒给他穿男装,称“毛少爷”。这样阴阳颠倒的使两个子女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:儿子迂腐陈旧,独守家业;女儿坚强独立,漂洋过海,而老太太也落得个孤僻怪异的名声。

这时,黄逸梵——爱玲的母亲出场了。她是清末南京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孙女,黄宗炎的女儿。嫁给张志沂可谓才貌相配、门第相当。这件婚事在当时想必也是轰动一时。

写她的时候,窗外一树桃花映入眼帘。阳光里开得簇簇生辉,像《诗经》里说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”,美得让人忍不住惊动。大约就是崔护看见桃树下的女郎时,“人面桃花相映红”的那种悸动惊艳。

桃花令人想起女子,葛则可代男子。《诗经》“桃夭”和“木”分别是新郎新娘的颂婚诗。”一个说: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后世以桃花喻女子者浩淼,总不及《诗经》意思好正。叫人读了心生欢喜,又清正平和。又后来,志怪小说里大凡桃树精幻化的女子必不同一般的香艳婉转,格外勾魂摄魄,也是俗艳。可见万物源头总是清正。

我小时候,最爱看人迎亲拜堂。长长的队伍,踏破清晨的薄雾。遍地金箔碎屑,沾在微湿的地面上。满世界的华丽喜气,都萦绕在人身上。

新郎打扮得齐整。按习俗新娘脚不可着地,须由兄长背出门来交给新郎,似一种生死情重的托付。再由新郎自娘舅手中把新娘接过来,或抱或背,新娘总是娇羞无限。此时此刻,我心底悠悠漫出艳羡和憧憬来。

一个女子由娘家到夫家,是人生的第一次轮转。连脚都可以不沾尘世,是这样的轻巧珍重,却又是这般虚华。从此到彼,不能自主。

她初嫁与他时呢,是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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